Page 35 - 流金歲月宜蘭河教案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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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蘭川河水平靜無波,河中水清如鏡,湖光山色宜人,是本市春夏夜晚納涼唯一
去處,兩岸堤防草坡上士女群集,一到夕陽西下,綠男紅女戒遊小舟,河水蕩漾,
每夜迄人不下四、五百人,均至更蘭夜靜人群始告分散,近日堤防草坡糞便臭氣
四溢,對幽美納涼的地區大為遜色,有關機關為維持風景區,現已豎立禁牌示明,
如有隨地便溺男女即以依法拘罰,同時經營遊艇場的主人。也正大加打掃兩旁清
潔路徑,以迎接更多遊客。
【1953-07-27/聯合報/04 版/】
晚渡無船 辜負綠川
不見輕槳翻流水 只聞遊人長嘆息
【宜蘭訊】
晚間熱鬧的宜蘭川,碧水無波,青山綠水風景宜人,前經市民在川濱設立快樂遊
艇場,出租客人,放遊客仕女如雲,晚間川中遊艇蕩漾,如湖中之鯽。宜蘭縣政
府對該遊艇認為缺乏救生設備,深恐發生事端,現已令予停止經營,該場自停業
後,該處無人管理,過去川濱的電燈亦告黑暗無光,兩岸除少數情侶倩影對立外,
川中已成一片死寞,遊人至此,莫不望湖興嘆,縣政府已電稅捐處停止課徵營業
稅。
【1953-08-09/聯合報/04 版/】
爭營遊艇業 縣府批示難
宜蘭川有財源
【宜蘭訊】
宜蘭川碧水無波,爭營遊艇業者,大有人在,彼此爭奪申請,而使縣政府左右為
難無法批准,遊艇業是一種本少利多的營業,每小時租用一艘為三元,許多人認
為有利可獲,大家都眼紅起來。獲准經營遊艇業者原有林本堅一家,每天獲利甚
厚,該川遊客亦告大增,大有人多艇少之感,市民鄭某見利可獲,亦在該川首先
經營,後來始向縣政府申請,縣政府認為不合法在先,為保障遊客安全,不准二
人以上使用,故鄭某申請不准又令停止,鄭某見縣政府不准,又向水利局申請,
現經營遊艇人林本堅申請限期九月已屆,昨又向縣政府申請展期,縣政府因彼此
爭取使用恐引糾紛,現准給誰經營弄得左右為難。